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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女怒控「 8 寶媽」從小三扶正為正宮。(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有網友看到貼文後,循線找到當年張女向江女老公提告的判決書,內容提到,被告連續和江姓女子發生婚外情通姦生子,東窗事發後便棄張女母子倆不顧,使張女不僅需獨立撫養孩子,還需出外謀職,精神上受到極大痛苦與煎熬,要求賠償精神損害 200 萬元。
對此,江女老公反駁,雖然他月薪 5 萬元、有車有房,但車子是張女使用,每月還得繳 1 萬多元房貸,加上扶養家中父母費用,無法負擔 200 萬元。一審法官則認為,雖然被告確實造成精神損害,但 200 萬元實屬過高,判處被告需支付 50 萬元。
▲網友翻出當年判決書證實。(圖/翻攝自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