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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起教師疑對學生不當接觸案,教育局表示,家長3月8日就向補習班投訴,但補習班遲至3月13日才進行通報,已違反補教法相關規定,將處以最高罰鍰25萬元裁處。
教育局3月11日接獲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通知當天就前往稽查,發現這名男老師為補習班負責人,為保障學生權益,要求他不得進班,否則依據相關法規將停止招生,並撤銷立案。全案目前已進入司法調查,如經社會局查證屬實,將立即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廢止立案,並將負責人通報至全國不適任系統。
新北市家防中心主任許芝綺表示,接獲通報後已提供陪同女童及家長偵訊及法律諮詢服務,未來將視女童及家長需求,陪同出庭並協助進行庭前準備,以降低女童在訴訟程序的焦慮,並將依女童身心狀態提供心理諮商,視情況對父母提供親子互動諮詢。
兒少遭遇性侵時,大人應該這麼做:
● 相信受害兒少。
● 稱讚受害兒少說出來的勇氣。
● 傾聽、接納,不指責、不批判。
● 與受害兒少一起面對已經受虐的事實。
● 保持平靜,千萬別問孩子「有沒有亂說話」或「你為什麼不早說」。
● 相信孩子沒有責任。
● 若您有相關的問題想要諮詢,可撥打勵馨基金會總會(02)8911-8595。
資料來源:勵馨基金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