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破獲選舉賭盤 查扣保時捷休旅車1輛

▲查獲張姓男子以不法所得369萬元購入之保時捷休旅車1輛。(圖/記者蘇榮泉攝,2019.12.27)
▲查獲張姓男子以不法所得369萬元購入之保時捷休旅車1輛。(圖/記者蘇榮泉攝,2019.12.27)

記者蘇榮泉/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劉晏如指揮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偵辦張姓男子涉嫌經營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賭盤案件,於24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在雲林縣土庫鎮張姓男子住處執行搜索,扣得現金新臺幣60萬元,電腦主機1臺、行動電話1支、記帳單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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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華指出,檢察官訊問被告張姓男子後,循線查獲張姓男子以不法所得369萬元購入之保時捷休旅車1輛,及其下游組頭曾男、高女夫妻等人,被告張男、曾男、高女經檢察官訊問後,分別以10萬元、5萬元、5萬元交保候傳,並限制住居。

▲扣得現金新臺幣60萬元,電腦主機1臺、行動電話1支、記帳單等物。(圖/記者蘇榮泉攝,2019.12.27)

黃怡華表示,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蕭仕庸另指揮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偵辦林姓男子涉嫌經營總統選舉賭盤案件,在12月10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在雲林縣麥寮鄉林姓男子所在地執行搜索,當場查獲林姓男子供簽賭用之行動電話1支等物,林姓男子經檢察官訊問後,諭知限制住居。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立夫指揮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被告江姓男子涉嫌經營總統選舉賭盤案件,於今年12月16日,在雲林縣古坑鄉被告江姓男子住處查獲作案用之行動電話1支,江姓男子經察官訊問後以3萬元交保。

黃怡華指出,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朱啟仁、吳淑娟、李侃穎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偵辦丁姓男子經營總統選舉賭盤案件,於今年12月24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在雲林縣臺西鄉丁姓男子住處執行搜索,並循線查獲下游賭客2人,被告丁姓男子經檢察官訊問後,以5萬元交保候傳。

雲林地檢署呼籲民眾如有賄選、不實選舉言論及選舉暴力等情資,亦請積極提出檢舉,本署針對檢舉人資料絕對保密,並將本於職責,秉持公正、嚴謹之態度,不分黨派,打擊犯罪,主動積極偵辦到底,維護公正、公平而乾淨的選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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