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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怡華表示,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蕭仕庸另指揮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偵辦林姓男子涉嫌經營總統選舉賭盤案件,在12月10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在雲林縣麥寮鄉林姓男子所在地執行搜索,當場查獲林姓男子供簽賭用之行動電話1支等物,林姓男子經檢察官訊問後,諭知限制住居。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立夫指揮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被告江姓男子涉嫌經營總統選舉賭盤案件,於今年12月16日,在雲林縣古坑鄉被告江姓男子住處查獲作案用之行動電話1支,江姓男子經察官訊問後以3萬元交保。
黃怡華指出,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朱啟仁、吳淑娟、李侃穎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偵辦丁姓男子經營總統選舉賭盤案件,於今年12月24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在雲林縣臺西鄉丁姓男子住處執行搜索,並循線查獲下游賭客2人,被告丁姓男子經檢察官訊問後,以5萬元交保候傳。
雲林地檢署呼籲民眾如有賄選、不實選舉言論及選舉暴力等情資,亦請積極提出檢舉,本署針對檢舉人資料絕對保密,並將本於職責,秉持公正、嚴謹之態度,不分黨派,打擊犯罪,主動積極偵辦到底,維護公正、公平而乾淨的選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