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女童遭虐死泯滅人性 檢察官淚灑法庭

▲薛姓女童的阿嬤說,如果這些人真的有悔意,就不會認為一審判太重,要上訴。(圖/記者陳聖璋攝)
▲薛姓女童的阿嬤說,如果這些人真的有悔意,就不會認為一審判太重,要上訴。(圖/記者陳聖璋攝)

記者陳聖璋 / 台南報導

台南薛姓女童遭其生母等四人凌虐致死案,除女童生母外,李嘉偉及薛彗昀一審均處無期徒刑,何耿賢處有期徒刑18年,三人都上訴,理由為「量刑太重」,14日台南高分院召開審理庭,女童遭「泯滅人性」虐死,檢察官難忍悲慟,淚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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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審閱此案卷證時,心中無比沉痛,檢察官哽咽落淚,「最不願意看到被兒虐致死的孩童,他們是最不該躺在解剖台上的」;檢察官對三位被告說,如果女童沒死,現在是可愛活潑的2歲半女童。

薛姓女童慘遭虐死,死時全身遍體麟傷,慘不忍睹。 ▲薛姓女童慘遭虐死,死時全身遍體麟傷,慘不忍睹。(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檢察官沉痛地對三位被告說,你(妳)們在集體虐童的過程中,誰有那基本人性喊停?凌虐女童成為被宣洩的出口,你(妳)們沉浸在凌虐毫無反抗能力的女童,那恃強凌弱的快感中。

「看這些卷證時,我內心無比沉重,薛姓女童在人世1歲半的記憶,是痛苦、飢餓及無止盡的恐懼」,檢察官面色凝重表示,三位被告的犯行,相較被害人的痛苦,若真有悔意,怎會認為原審判決太重?

薛彗昀的辯護律師指出,薛彗昀患有「思覺失調型人格障礙症」,且有輕微智能不足,在判斷自身行為時影響,致認知不足,請求法官減輕其刑﹔李嘉偉則坦承其犯行,並表示有悔意。

何耿賢的上訴理由為「無殺人故意」,其辯護律師表示,相較其他被告,何耿賢相信有嬰靈,但不認同毆打女童的方式,因此建議帶女童去地藏王廟處理﹔而且,何耿賢打女童的力道及部位是「有所節制」的,律師強調,何耿賢的加害頻率最低、程度最小。

▲虐打女童的「刑具」。(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薛彗昀當庭表示她知道錯了,要向女童道歉,還說有機會的話希望能贖罪。何耿賢想向女童家屬道歉,他說,經過深切思考及反省,知道自己錯得很嚴重,對於薛彗昀創設李芸熙及小宇帳號,並藉以操控大家,「我是最後一個知道真相的」,何耿賢哽咽表示,自始至終都想讓小妹妹(指女童)回到正常生活,「我沒有要殺女童的意思」。

李嘉偉說,這段時間他想了很多,害女童失去一條寶貴生命,他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我勇於認錯,我無法接受自己做這樣的事,檢察官的話我聽進去了」。

主謀薛彗昀(左)重判無期徒刑,其夫何耿賢判有期徒刑18年 ▲主謀薛彗昀(左)重判無期徒刑,其夫何耿賢判有期徒刑18年。(圖/翻攝臉書)

薛姓女童的阿嬤表示,每一次開庭她都會到,就是要聽聽這些人講些什麼,「如果真的有悔意,就不會認為法官判太重,還上訴」,對於這三人的道歉,「我絕不接受」。

薛姓女童的阿嬤指出,一審判決後,薛彗昀曾寫過一封信給她,解釋她並非如女童生母說的那麼壞,她也沒有要殺女童的意思;「我認為她只是在辯解而已」,薛姓女童的阿嬤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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