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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刑事局國際科及兩岸科接獲香港警方傳真請求協查強盜案資料後,確認有管轄權後,立即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刑事局第六大隊根據港警提供的嫌犯照片等資料,在28小時內即鎖定林湯駿,11日在台中市將其逮捕並搜出犯案服裝、BMW跑車、現金270餘萬元,隨後在高雄的銷贓管道起出2只勞力士錶等証物。
林男於109年1月9日被裁定羈押於台中看守所,案雖經起訴審理中,但林男對其在香港持槍犯案的情節有所爭執,且另涉跨足多國犯下數案的若干情節有待補強証據,有串証滅証及逃亡之慮,台中地院日前作出繼續延長押林男2個月之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