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李承翰殉職兇嫌獲判無罪 徐國勇:遺憾、依法上訴

▲內政部長徐國勇。(圖/記者葉政勳攝 , 2020.04.15)
▲內政部長徐國勇。(圖/記者葉政勳攝 , 2020.04.15)

編輯 林莞茜 / 綜合報導

去年七月,年僅25歲的鐵路警察李承翰,在台鐵上處理逃票票務糾紛時,遭鄭姓兇嫌持刀刺腹,送醫搶救後宣布不治,嘉義地方法院今(30)以兇嫌患有精神疾病為由判處無罪,但須強制就醫5年。對此,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對判決結果深表遺憾,「絕對依法上訴,為殉職員警爭取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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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警察李承翰在去年7月台鐵上處理票務糾紛,過程中逃票男子持刀刺傷李警右腹,為保護全車乘客安全,李警仍用全身力量壓制兇嫌,直到最後一刻都堅守崗位,在送醫急救後一度傳出好轉消息,但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

嘉義地方法院今宣判,兇嫌因患有精神疾病「思覺失調症」,因此判無罪,50萬元交保,需接受強制就醫5年,全案仍可上訴。

徐國勇表示,絕對會依法上訴,為殉職員警爭取公道。同時,警政署也表達對本案判決深表遺憾,警政署長陳家欽預定在今13:30至鐵路警察台北分局,慰問鐵警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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