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家長會長為還債挺而走險搶郵局 遭依加重強盜罪提公訴

▲前某國小家長會長為還債挺而走險搶郵局,遭依加重強盜罪提起公訴。(圖/記者陳惲朋翻攝)
▲前某國小家長會長為還債挺而走險搶郵局,遭依加重強盜罪提起公訴。(圖/記者陳惲朋翻攝)

記者陳惲朋/嘉義報導

7日下午戴半罩式安全帽、全身黑色打扮的前某國小黃姓家長會長,以手果刀進入嘉義縣大林鎮中山路的郵局,挾持擔任防疫量溫的女義工,大呼「搶刧!」,得手近10萬現鈔後逃逸,經警循線查知是黃姓嫌犯,黃嫌在8日上午即主動向警方投案。嘉義地檢署依黃所涉違法行為,以「加重強盜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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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下午4點多,曾經擔任某國小家長會長的45歳黃姓男子,因欠朋友錢,涉嫌持水果刀往入大林鎮中山路的郵局,挾持協助管制郵局人員進出的林姓女義工,同時大呼「搶刧」!在場的郵局經理,為顧及女義工的人身安全,即隨手掉出許多紙鈔,黃嫌得手9萬多後,即往台一線省公路方向逃逸。

黃姓搶嫌將搶郵局所搶得的贓款,交由不知情的母親,請母親再轉交不知情的綽號「阿洲」債主還債。嘉義縣警方在案發後,隨即組成專案小組,並循線調閱路口監視器,查知黃男可能涉有重嫌。黃嫌自知難逃,即在隔天的8日上午11時12分,主動向警方投案,並遭拘押迄今。

嘉義地檢署表示,黃姓被告所涉強盜案件,因手持水果刀抵住志工林0瑛後頸,喝令行員將錢交出,行員基於保護現場人員生命、身體安危,不敢輕舉妄動,已達使他人不能抗拒程度,已涉強盜罪,又攜帶兇器竊盜所以為達到加重條件。經檢察官偵查終結,今天上午依「加重強盜」案提起公訴,送由嘉義地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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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