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解「雲林鄭太吉」犯罪集團 雲檢警強力執法連續掃黑

▲刑事警察大隊副隊長楊金樹、科偵隊隊長劉丁心展示並說明掃蕩成果。(圖/記者蘇榮泉攝,2020.06.18)
▲刑事警察大隊副隊長楊金樹、科偵隊隊長劉丁心展示並說明掃蕩成果。(圖/記者蘇榮泉攝,2020.06.18)

記者蘇榮泉/綜合報導

犯嫌鄭○修自詡為「雲林鄭太吉」,於今年4月19日在斗六分局公正派出所前與手下涉嫌聚眾鬥毆案,氣燄囂張,專案小組經蒐證調查復於6月10日起展開同步查緝行動,全案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殺人未遂、恐嚇取財、妨害自由等罪嫌解送雲林地檢署偵辦,鄭嫌與手下共4人因犯罪情節重大,經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以鄭嫌為首之犯罪集團,經警方強力掃蕩後澈底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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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嫌與手下共4人因犯罪情節重大,經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圖/記者蘇榮泉攝,2020.06.18)
▲鄭嫌與手下共4人因犯罪情節重大,經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圖/記者蘇榮泉攝,2020.06.18)
雲林縣警察局從4月除查緝各類槍、毒案件,且於5月中旬於掃黑專案中檢肅陳姓、楊姓治平專案對象到案;局長顏旺盛並另責成該局刑警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斗六分局與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二大隊成立專案小組,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立夫指揮偵辦,針對0419聚眾鬥毆案主嫌鄭○修犯罪集團,成立專案小組蒐集相關犯罪事證。

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副隊長楊金樹指出,經查犯嫌鄭○修自詡為「雲林鄭太吉」,曾於107年5月間因涉嫌指揮、教唆旗下小弟犯下槍擊、妨害自由、傷害、毒品及電信詐欺等犯行,案經本局刑警大隊檢肅到案;鄭嫌因犯罪情節重大,經檢察官聲請羈押獲准,經起訴後仍經法院延押,共羈押長達一年後,於108年5月始交保釋放。

▲檢調查扣防彈衣、武士刀、番刀、棍棒、彈簧刀、大榔頭、安非他命、毒咖啡包、空氣長槍、行動電話、筆電等贓證物。(圖/記者蘇榮泉攝,2020.06.18)
▲檢調查扣防彈衣、武士刀、番刀、棍棒、彈簧刀、大榔頭、安非他命、毒咖啡包、空氣長槍、行動電話、筆電等贓證物。(圖/記者蘇榮泉攝,2020.06.18)
副隊長楊金樹說,鄭嫌經交保獲釋後,仍不知悔改,復於109年4月19日,在本局斗六分局公正派出所前與手下涉嫌聚眾鬥毆案,氣燄囂張,有予以嚴懲打擊之必要;經蒐證調查發現,嫌犯鄭○修隱身幕後指揮,因尋仇及毒品交易地盤等糾紛,教唆十餘名手下成員,在斗六、虎尾地區犯下多起持械殺人未遂、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傷害、毀損等案件。

副隊長楊金樹又說,專案小組為斬斷該犯罪集團金脈,先於5月中旬在高雄市查緝預備經營電信詐欺機房之鄭○辰到案,鄭○辰係主嫌鄭○修之胞兄,因涉嫌槍擊殺人未遂案判刑3年6個月定讞,經雲林地檢署發布通緝中,係警政署緝逃專案列管之危險逃犯。

▲查扣自小客車7部有奧迪R8、賓士、BMW、福特野馬等交通工具。(圖/記者蘇榮泉攝,2020.06.18)
▲查扣自小客車7部有奧迪R8、賓士、BMW、福特野馬等交通工具。(圖/記者蘇榮泉攝,2020.06.18)
專案小組復於6月10日起展開同步查緝行動,掃蕩鄭○修及集團成員住居所、幫眾據點等地,陸續共拘捕鄭○修(男、81年次)、周○楷(男、82年次)、葉○豪(男、90年次)、陳○靖(女、77年次)等共19人,查扣自小客車7部(奧迪R8、賓士、BMW、福特野馬等)、防彈衣、武士刀、番刀、棍棒、彈簧刀、大榔頭、安非他命、毒咖啡包、空氣長槍、行動電話、筆電等贓證物。

鄭嫌再度被逮後,見警方事證齊全,應訊態度對比昔日囂張之氣焰判若兩人,平時逞凶鬥狠之模樣霎時消磨殆盡。全案於詢問後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殺人未遂、恐嚇取財、妨害自由等罪嫌解送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鄭○修與旗下主要手下共4人因犯罪情節重大,事證明確,經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以鄭○修為首之犯罪集團,經警方此波強力掃蕩後澈底瓦解。

副隊長楊金樹強調說,本局局長顏旺盛嚴正宣告,警方會全力貫徹縣長張麗善維護治安、打擊犯罪之政策,保障縣民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對於任何挑釁公權力之行為都將動員最大力量嚴加究辦,並溯源斷絕金流,不容挑戰警方嚴正執法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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