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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員隨後又去永康一家金紙店飲酒續攤,直至11日凌晨1點多才結束,謝員騎車載友人離去,凌晨1點37分,行經永康區復華一街,因友人未戴安全帽,被永康分局大橋所巡邏員警發現,上前攔查,因謝員等人酒味濃郁,員警要求酒測,謝員當下向員警說明自己為市警一分局員警,執勤員警立即依規定通報永康分局督察組前來處理,經酒測謝員酒測值高達0.41 mg/L,涉嫌公共危險罪嫌,被依法送辦,並「拔官」、記一大過行政處分。
台南市警查局局長周幼偉表示,市警局三令五申,絕對嚴禁員警酒後駕車情事,謝員身為幹部仍知法犯法,將採最嚴厲懲處,絕不寬貸,以儆效尤。
南市警第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謝家盛(60歲)是官拜二線三星警官、警大47期畢業,以中階警官身分再犯酒駕,引起市長黃偉哲、市警局長周幼偉震怒,除本身酒駕觸法送辦外,另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規定,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及服務地區,核予記一大過行政處分,一分局局長鄭榮崑將被連坐,追究考核監督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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