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正名」再一波!繼米粉、果汁等含量不純者,必須正名炊粉或風味、口味飲品之後,食藥署今(29)天再預告「巧克力標示規定」草案,明年7月起只要總可可固形物含量未達一定標準,就不准再用「巧克力」三個字,必須正名為可可糖、可可餅等名稱。不過,含內餡的巧克力未列在這一波規範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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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是在參考國際規範、召開專家會議及業者說明會研商之後,今天正式預告「巧克力標示規定」草案。
按新的標示規定,以可可脂混合可可粉、可可膏為原料,且其總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35%、可可脂至少18%、非脂可可固形物至少14%者,品名才可以標示為「黑巧克力」。
至於可可脂含量至少20%、牛乳固形物至少14%者,品名才可標示為「白巧克力」;「牛奶巧克力」則需總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25%、非脂可可固形物2.5%、牛乳固形物至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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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表示,為了讓消費者更清楚下肚的是什麼原料,若業者添加植物油取代可可脂未超過5%者,不論添加量多少,還應於品名附近標示「可可脂中添加植物油」等字樣;如果添加量超過產品總重量5%,則應於品名前加標示「代可可脂」字樣。
許朝凱強調,新標示規定上路後,業者如未依規定完整標示,除令限期回收改正之外,還可開罰3萬元至300萬元,標示不實者則開罰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