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議員酒駕又辱警不承認 遭檢方起訴

▲竹縣議員林昭錡酒駕嗆警,102年還撞機車騎士,造成騎士永久傷害。(圖/NOWnews資料照)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2017-07-02 21:17:08
民進黨新竹議員林昭錡6月時,不但酒後駕車還因不勝酒力把車停在車道上,警方發現後到場了解狀況,林又以「垃圾」辱罵在場員警,幸虧員警身上都佩帶密錄器有證據來起訴林,林雖然死都不承認自己的錯,但新竹地檢署還是以公共危險與侮辱公務員罪嫌將林昭錡起訴。

林昭錡事前就因過失傷害罪,被判刑2個月,6月初又因火鍋店喝酒,並酒後駕車行經至新竹市公道五路二段時,因酒精濃度發作,便把車道當停車場停了下來休息,一名員警見狀便上前去了解,不料林竟公然侮辱員警,以「垃圾」等粗語並用手指向警員,當場被員警以現行犯逮捕。

經警方酒測後,林昭錡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76毫克,事後林坦承有酒駕,但死打死不承認有辱罵員警,最後檢方依公共危險及侮辱公務員罪嫌將林昭錡提起公訴。

林昭錡於102年2月開自小貨車行經新竹縣新埔鎮褒忠路,因未注意路況,右轉時撞上一位黃姓機車騎士,造成黃男胸椎、脊椎壓迫性骨折,新竹地院依過失傷害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法院一審判林昭錡應賠114萬元,黃男不服法院判決,將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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