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間,美麗島電子報副董事長吳子嘉撰文指稱,「馬團隊在總統競選期間,曾收了頂新魏家逾十億的政治獻金...」等等內容;對此,前總統馬英九提出告訴,並求償300萬、要求登報道歉。案經審理,台北地院今(26)日以吳子嘉並未進行合理查證,判賠180萬元,並要求需要在4大報登報道歉。
綜合媒體報導指出,美麗島電子報副董事長吳子嘉,在3年前撰文指稱「馬團隊在總統競選期間,曾收了頂新魏家逾十億的政治獻金...」、「一次出手就是逾十億的政治獻金」等內容,引發前總統馬英九不滿,認為自己名譽受到損害,因此提告求償300萬,並要求對方須登報道歉。
案經一審,法院判吳子嘉須賠償180萬元,並且登報道歉;今天上午,高等法院則召開準備程序庭,雖然雙方都未出庭,但馬英九的委任律師則表示,吳應該正式登報道歉;但吳方面卻堅持,就算要道歉,也只須在電子報的部分道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