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逼民拆房還地 事後發現搞錯了

柯姓屋主原有的磚造二房平房,還有一塊搭了廚房的空地。(圖/社會中心翻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2017-08-14 23:35:45
嘉義縣鹿草鄉一名柯姓地主,前年被國有財產署要求拆屋還地,否則就要吃上官司,地主收到通知後,乖乖將房子拆掉歸還土地,不料卻發現該土地非國產署所有,大罵:「把房子還給我!」國產署則回應,稱此事是水上地政事務所測量錯誤所致,與國產署無關,函文也註明可自行拆除、申租或申購,並沒說要強拆,受損民眾可申請國賠。

《蘋果日報》報導,柯姓地主表示,他在前年6月時收到國產署行文時嚇了一跳,文內稱柯男占用國有土地,限他期限內拆除違建,並繳交1.9萬補償金。柯男因擔心國產局向法院提告,在前年底僱用工人,乖乖地將兩間合併在一起的磚造二房平房,拆掉一大間,歸還國有土地。

沒想到因為隔壁鄰居地主的叔叔也遭國產局指稱侵占國有地,他們向水上地政申請重新鑑界後,才發現柯男先前拆除房屋的那塊地,根本是他自己的,柯男兒子得知後怒向國產署陳請,國產署向他們回文坦承「地號重疊」發生錯誤,並說「這是地政事務所的錯,與國產署無關」。

對此烏龍事件,國產署南區分署嘉義辦事處林明樺表示,當初是依據水上地政事務所2010年1月12日登記的資料為國有土地,才發公文給當事人(4戶),文中也註明可自行拆除、承租或申購,並沒強制一定要拆除。他說直到今年6月16日,水上地政所才通知4筆土地屬私人土地,非國有土地,對當事人感到抱歉,受損民眾可申請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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