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自營補習班 多次猥褻2女童被判5年8月

▲台中地方法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2017-09-11 17:38:45
又見補習班狼師!台中有對夫妻自營補習班,丈夫教數學、妻子教國文,不過男師卻在教學期間,對2名9歲女童多次進行襲胸、碰觸下體等猥褻行為,家長得知後憤而提告,台中地方法院法官認為,女童若非親身經驗,難以舉證歷歷、具體明確,今(11)日判狼師5年8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這對夫妻在台中市太平區經營一家文理補習班,並兼營安親班。民國102年2月,就讀國小3年級的女童在補習班和其他同學玩捉迷藏,男師趁女童當鬼「數數」單獨一人時,從後方伸出狼爪偷襲女童胸部得逞;同年9月,男師再趁女童拿鉛筆時,隔著衣服撫摸女童胸部。

此外,另一名女童在民國102年至106年6月間,也被該男師多次強行襲胸和撫摸下體。2名女童事後各自向父母述說,家長得知後憤而提告,盼將狼師關進監牢,避免再有其他女童受害。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2名9歲女童如果不是親身經歷,難以指證歷歷,且指述具體明確,具相當可信性。依強制猥褻罪等罪,判處男師5年8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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