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罷免案成案 12月16日投票

▲時力立委黃國昌罷免案遭否決,任期內不得再提出罷免。(資料照/記者葉政勳攝)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2017-10-31 17:51:46
中選會31日表示,時代力量黃國昌罷免案成立,並將函請黃國昌於文到10日內向該會提出答辯書。同時決議於12月16日(星期六) 舉行投票。

中選會指出,第9屆立法委員新北市第12選舉區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25萬1,191人,法定連署人人數應為2萬5,120人以上。而該罷免案原連署人人數3萬1,922人,符合規定人數2萬6,745人,不符合規定人數5,177人,已達法定連署人人數,依法應由該會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中選會表示,該會委員會議除決議罷免案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外,也討論通過辦理罷免期間及罷免案工作進行程序表,其重要工作日程如下:

(一) 106年10月31日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二) 106年11月11日前被罷免人提出答辯書

(三) 106年11月16日前發布罷免公告

(四) 106年11月26日投票人名冊編造完成

(五) 106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辦理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

(六) 106年12月12日前公告罷免投票人人數

(七) 106年12月16日投票、開票

(八) 106年12月19日前審定罷免投票結果

(九) 106年12月19日公告罷免投票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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