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遭撿屍性侵拍性愛照 結局卻是這樣

▲新北市一名徐姓清潔隊公務員,和人妻偷情長達 8 年時間,豈料徐男下體一顆黑痣,意外成兩人偷吃鐵證。(示意圖/翻攝自 Pixabay )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2017-11-14 09:58:55
新北市一名40多歲的人妻,控訴一名59歲的汪姓男子,趁著她酒醉之際強行帶至摩鐵性侵,並拍下裸照,事後甚至揚言要將裸照散布,以此威脅女方一同前往旅館,不料最後卻因人妻舉證不足,反倒是汪男提供兩人的「性愛影片」畫面中,人妻有主導性愛的行為,最終認定汪男不構成性侵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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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人妻供稱去年初參加某立委聚餐時結識了汪男,當時汪男竟趁她酒醉不省人事時「撿屍」,強行帶至汽車旅館性侵得逞,並拍下裸照,事後以公開裸照威脅她一同至旅館發生性關係多達8次,直至去年底,她不理會汪男且避不見面,汪男竟擅自在臉書公開了兩人的性愛照片,令女方憤而提告。

汪男到案後卻矢口否認犯行,聲稱起初是女方主動要求一同過夜,事後兩人「約會」並發生性關係,並非性侵;女方對於自己的說法也無法提出相關證據,檢察官勘驗汪男提出的性愛影片,發現影片中女方有「主導」的意圖,且並無任何不悅的神情,因此認定無性侵嫌疑,不過汪男擅自將性愛照公開在臉書卻觸及了妨礙風化罪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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