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體育局今(27)日表示,世大運造價1.78億元的組裝式游泳池,經行政院於106年4月17日召集教育部體育署、桃園市及台北市政府同意,贈予桃園市政府,該府原本也編列經費準備興建周邊設施,惟桃市府於今日公開表示婉拒接受中央撥用這項禮物,北市府對於桃市府的表示尊重。
台北市體育局指出,組裝式游泳池共2座,長、寬分別是25m*15m及50m*25m,係符合FINA(國際游泳協會)國際規格,可供舉辦游泳、水球等國際奧會等級之賽事使用,財產屬教育部體育署。
台北市體育局說,該游泳池於世大運比賽前,市府即偕同體育署進行後續安置及媒合,也曾場勘左營國訓中心等其他地方;最後於106年9月經桃園市政府同意接受移設,期間經過現場會勘及多次會議,桃市府原計畫設置於桃園市平鎮高中、大園國際高中,並編列預算1.1億元,同時於106年11月簽訂三方(桃園市政府、廠商、台北市政府)協議書,完成相關程序。
台北市體育局強調,對於桃園市政府今日的決定,後續將與桃園市政府及體育署再協商未來處理方式,並期待游泳池於世大運後繼續服務民眾發揮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