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潛入女連長寢室強吻 副連長辯稱「要對方叫我起床」

▲高雄一名 24 歲女子從小遭父親性侵,又被父親賣給黃男,再遭黃男恐嚇性侵,一審卻判黃男無罪,讓女子崩潰自殺。(示意圖/ NOWnews 資料圖片)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2018-03-24 17:07:50
陸軍台南某單位的陳姓副連長,因愛慕營部連的李姓女連長, 2016 年 11 月 13 日凌晨溜進李連長的寢室,趁其熟睡時,撫摸臉頰並且強行舌吻;陳男雖然辯稱他是要請李女隔天叫他起床,但台南地方法院仍認為,陳男的行徑造成李女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依強制猥褻罪判刑 3 年 6 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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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指出,陳男因為愛慕李女,趁著凌晨時分,潛入李連長的寢室,並趁著李女熟睡時,撫摸臉龐進而將上半身壓在李女身上強吻其嘴唇,李女驚醒後要將陳男推開,但陳男仍繼續壓在李女身上,違反李女的意願繼續強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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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事後辯稱自己會進入李女的小寢室,是為了「請他隔天早上叫我起床」,但是法官不採信,因為陳男不僅測謊沒有通過,而且現代是有手機的社會,若要特別請他人起床,應該會以手機的方式去叫醒他人,陳男的供詞與一般人的生活方式不同,所以法官不採信。

法官同時認為,雖然陳男是因為愛慕進而犯罪,但這種行為嚴重侵害李女的隱私以及身體自主權,更造成李女的身心受創,也影響其軍旅生涯,依強制猥褻罪判刑 3 年 6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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