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師工會一讓再讓 批華航「沒誠意」協商再破局

▲機師工會常務理事陳蓓蓓表示,工會一讓再讓,是華航一直無法提出對應方案,只是拿上次的會議記錄重複闡述,完全看不到協商的誠意。(圖/記者陳致宇攝, 2019.02.11)
記者陳致宇/台北報導-2019-02-12 00:10:16
華航與機師機師工會今( 11 )日進行二度協商,不過在經過 4 個多小時會議,雙方光是第一條「航班人力派遣」議題就無法達成共識,華航雖然對疲勞航班提出改善方案,但機師工會再提飛行時間( FT )超過 7 小時、且多航段的疲勞航班,應派遣 3 名機師執勤,華航認為此案增加的人力成本無法負擔,雙方堅持不下,協商宣告再度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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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師工會常務理事陳蓓蓓表示,工會一讓再讓,是華航一直無法提出對應方案,只是拿上次的會議記錄重複闡述。針對「航班人力派遣」議題,工會已經答應華航提出,飛時 8 小時以上航班增為 3 人派遣、 12 小時以上航班增為 4 人派遣,但工會另外提出飛時超過 7 小時、且「多航段」的疲勞航班,應派遣 3 名機師執勤,雙方對此僵持不下。陳蓓蓓批評,華航一直在支微末節當中討價還價,完全看不到協商的誠意。

陳蓓蓓說明,大於一個落地就是「多航段」,例如台北到曼谷、曼谷回台北,這樣就算是兩個航段。有些航班型態工作時間長、飛行時間短,像是上海、廣州、深圳等大夜航班,飛時約 2 小時,但中間有 2 、 3 小時地停時間,加上前後整備時間,對機師來說相當疲累。

針對媒體質疑,工會第一次提出訴求,長程航班 8 小時以上 3 人派遣, 12 小時以上 4 人派遣,與華航答應的條件一致,為何會再出現 7 小時的訴求?陳蓓蓓回應,當初提出時間是飛航執勤時數( FDP ),換算成飛行時間( FT )計算則是 6 小時以上 3 人派遣, 10 小時以上 4 人派遣,抱歉因內部文書作業錯誤造成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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