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通姦罪確定違憲!大法官推翻18年前解釋 

▲大法官今做出第791號解釋,通姦罪確定違憲。(圖/翻拍自司法院直播)
編輯林莞茜/綜合報導-2020-05-29 16:19:18
通姦罪除罪化!多名法院法官認定《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可單獨對通姦配偶撤告」有違憲之虞,司法院大法官今(29)做出第791號解釋,認定違反比例原則、平等原則等,正式宣告違憲,終結85年來的通姦罪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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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爭議點分為兩部分,刑法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且刑事訴訟法239條規定告訴不可分原則,不過但書卻是可以單獨對配偶撤告,形同是將婚姻之外第三者的「小王」、「小三」分開來處理,該條文違憲,法務部及司法院,將啟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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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網友呼籲修法,「虐童致死者唯一死刑」」,你支持嗎?

    支持,虐童致死唯一死刑,才能有效嚇阻。
    反對,威權時代才有唯一死刑,法治國家還是應讓法官有量刑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