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警官酒駕 記大過拔官、分局長遭連坐

▲南市警第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謝家盛,酒後騎車遭員警攔查,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記者陳聖璋 / 台南報導-2020-07-12 10:48:18
南市警第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謝家盛,酒後騎車遭永康分局員警攔查,酒測值0.41mg/l,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一分局召開考績委員會,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規定,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及服務地區,核予記一大過行政處分,並追究該分局長考核監督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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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晚上,一分局勤指中心主任謝家盛接受該中心蘇姓員警邀約吃海鮮,席間一群人即有飲酒,謝員酒後騎車離去,現場友人皆未阻攔。

謝員隨後又去永康一家金紙店飲酒續攤,直至11日凌晨1點多才結束,謝員騎車載友人離去,凌晨1點37分,行經永康區復華一街,因友人未戴安全帽,被永康分局大橋所巡邏員警發現,上前攔查,因謝員等人酒味濃郁,員警要求酒測,謝員當下向員警說明自己為市警一分局員警,執勤員警立即依規定通報永康分局督察組前來處理,經酒測謝員酒測值高達0.41 mg/L,涉嫌公共危險罪嫌,被依法送辦,並「拔官」、記一大過行政處分。

台南市警查局局長周幼偉表示,市警局三令五申,絕對嚴禁員警酒後駕車情事,謝員身為幹部仍知法犯法,將採最嚴厲懲處,絕不寬貸,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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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警第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謝家盛(60歲)是官拜二線三星警官、警大47期畢業,以中階警官身分再犯酒駕,引起市長黃偉哲、市警局長周幼偉震怒,除本身酒駕觸法送辦外,另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規定,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及服務地區,核予記一大過行政處分,一分局局長鄭榮崑將被連坐,追究考核監督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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