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重申101國開放萊豬 遲遲交不出名單

▲ (圖/新頭殼)
新頭殼newtalk-2021-01-01 16:22:34
農委會先前強調全世界已有101個國家或地區准許進口萊豬,遭到質疑。主委陳吉仲也承諾3天內給連結,但到現在30多天過了,農委會沒給出連結外,行政院今(1)日再度重申「 全世界已有101個國家或地區准許進口萊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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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是台灣開放萊豬進口的第一天,總統蔡英文則在元旦談話首度放低身段表示,要以最謙卑的態度,希望國人能體諒她再三斟酌的決定。行政院也於隨後回應。

雖然陳吉仲去年11月25日承諾要針對所謂101個國家或地區准許進口萊豬的名單公開,但30多天過去了,外界還不知到底是哪100多國,但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今日重申,全世界已有101個國家或地區准許進口萊豬,包括鄰近的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馬來西亞、香港、菲律賓、印尼、越南等。台灣是外貿導向的國家,要更進一步融入國際自由貿易,政院和府方立場一致,即依據國際標準,開放安全無虞的肉品進口,是台灣必須跨出的一步。

李孟諺表示,行政院長蘇貞昌已一再強調,雖然進口商已經說不會進口萊豬,也會自主標示有沒有萊劑,政府仍然會要求進口肉商出貨時,連同產地貼紙一起出到通路,確保從量販店到小攤車,都方便落實自主標示豬肉產地國,讓人民安心、方便選擇。

另外,李孟諺也指出,關於政院昨日記者會中,依據地方制度法的規定,指出自治條例有違憲並抵觸中央法規的情形,而引用憲法條文及闡釋相關大法官解釋意旨,是做出函告無效結論所必要的過程,也是政院認定地方自治條例無效的主要論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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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指出,地方制度法第三十條明文規定:「地方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牴觸者,無效。」並由行政院或中央主管機關函告無效。既然「牴觸憲法」是函告無效的事由之一,政院依法得審查並判斷自治條例是否「牴觸憲法」,是依據法律作成決定,並無逾越分際的問題。

新聞來源為Newtalk 新頭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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