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2)日國內新增551例本土個案,創今年新高,被匡列者與足跡重疊者大增,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為了加速居家隔離檢疫的檢測結果,即日起居家檢疫和居家隔離期滿前的PCR改為快篩。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鑒於近期本土疫情升溫,為加速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期間檢測結果,及早進行相關防治措施,經考量目前家用快篩試劑相當普及且效果佳,試劑特異性高達99%,對於有傳染力之個案有高度鑑別力,而且可以自行操作,節省接送醫療院所之時間人力,提升防疫效率;經指揮中心專家會議討論通過,自即日起,原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期滿之PCR採檢作業改以快篩方式由民眾自行檢測及回報結果,快篩結果為陰性者,方可於期滿後解除隔離或檢疫。
▲指揮中心12日宣布調整自主健康管理快篩期程,期滿採檢PCR改作快篩。(圖/指揮中心) 指揮中心說明,為利實務執行,調整防疫措施如下:
一、居家隔離:
(一) 總共進行4次檢測,分別為隔離期間第5-7天、隔離期滿當日(接觸日次日起第10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2天及第4天實施,原隔離期滿之PCR檢測改以快篩檢測進行。
(二) 無第10天快篩試劑者,請先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使用之快篩試劑執行檢測,並於隔離期滿後主動洽詢「隔離通知書填發單位」,由「隔離通知書填發單位」協助轉介「現居地」地方政府衛生局所領取快篩試劑。
二、居家檢疫:
(一) 考量國際港埠現行試劑發放作業及Omicron變異株之潛伏期較短等病毒特性,爰檢疫期間第7天之快篩調整為第10天(檢疫期滿前)執行,即於檢疫期間第3、5、10天各進行一次快篩,檢疫期滿不再實施PCR採檢作業。
(二) 尚未進行第7天快篩檢測之檢疫民眾,請延後至第10天執行;已完成第7天快篩檢測者,請先以原提供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使用之快篩試劑執行檢疫第10天之快篩檢測,並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聯繫所在地之地方政府領取快篩試劑,完成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2次快篩。
指揮中心再次強調,隔離及檢疫措施為防範COVID-19疫情的重要關鍵,請民眾務必遵守隔離及檢疫期間相關事項,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因此即日起居家隔離跟居家檢疫期滿前第10天採檢都改為快篩。
莊人祥說,居家隔離期間除了第零天有一次PCR,再來第5~7天做一次快篩,第10天的PCR改快篩,接下來自主健康管理第2天和第4天都用快篩。
另外,居家檢疫第零天PCR檢測不變,原來是第3天、5天和7天做快篩,現在把第7天快篩移到第10天做,原來第10天PCR改做快篩,只要第10天的居家檢疫或隔離快篩陰姓,才可以解除隔離。
莊人祥也提醒,居隔/居檢及期滿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配合相關檢查、回復簡訊或接受電話詢問健康情形等必要之關懷追蹤機制,違反相關規定者,會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其中居家隔離依第48條、第67條,可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另居家檢疫依第58條、第69條,可裁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編輯:林莞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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