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者3/20起符合中重症條件!才通報「法定傳染病」

▲COVID-19確診輕症者免隔離0+N政策自3月20日上路。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今天說,之後確診者符合肺炎須氧氣治療或其他併發症,同時要住院(含急診待床)或死亡者,才是須通報對象。(圖/指揮中心)
中央社-2023-03-10 15:55:15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10日電)COVID-19確診輕症者免隔離0+N政策自3月20日上路。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今天說,之後確診者符合肺炎須氧氣治療或其他併發症,同時要住院(含急診待床)或死亡者,才是須通報對象。

國內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平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天公布,3月20日起,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相關防治措施同步放寬。

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今天下午接受媒體聯訪指出,病例定義部分,外界對於接下來到底怎樣的情形才屬於法定傳染病有些誤解,3月20日起,COVID-19確診者須符合臨床及檢驗條件者,通報後才屬於第5類法定傳染病。

臨床條件包括發燒(≧38°C),或有呼吸道症狀後14日(含)內,出現肺炎須氧氣治療或其他併發症,因而住院(含急診待床)或死亡者。

羅一鈞說明,家用快篩陽性或是家用PCR陽性,將會從檢驗條件移除,住院病患若家用快篩陽性,也不屬於通報對象。

羅一鈞重申,要符合肺炎須氧氣或其他併發症,同時要住院(含急診待床)或死亡者,才會列為需要通報的對象,通報之後就按照目前規定,入住負壓隔離專責病房,隔離進行治療。(編輯:陳政偉)11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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