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巨擘如臉書母公司Meta以及Google因新聞付費問題先後槓上澳洲與加拿大政府,如今加拿大國會通過「線上新聞法」,要求網路科技業者須花錢向媒體買新聞。不願付費、禁止加拿大用戶看見當地新聞的Meta公司受到加拿大政府嚴厲抨擊,該國政府宣布將停止向臉書、Instagram購買廣告,預計Meta每年之損失將近新台幣2.35億元的廣告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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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法新社》、《路透社》報導,「線上新聞法」(Online News Act)目的是支持陷入困境的加拿大新聞產業。加拿大過去10年當中已有數百家出版業者倒閉。在新法的規範下數位巨頭必須與加拿大媒體洽談合理的商業協議,並付費使用媒體的新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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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於此的Meta Platforms在上月22日宣布將於旗下應用程式如臉書及Instagram上封鎖加拿大新聞,此舉引發加拿大政府不滿,支持「新聞議價」的加拿大文化遺產部長羅德里格斯(Pablo Rodriguez)批評Meta的作法「既不合理又不負責任」,宣布將不再向Meta公司旗下應用程式投放廣告。
羅德里格斯稱,Meta的做法「對任何人都沒有好處」,並估計旗下最大的應用程式如臉書、Instagram若失去加拿大政府的廣告預算,每年至少將損失1000萬加幣(約新台幣2.35億元)的收入;另一方面,他也稱相信政府能夠通過法規,解決另一大科技巨擘Google的相同擔憂,承諾目前官員們亦正在制定法規以便實施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