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員朱學恒在今年6月時,遭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指控,於去年8月6日一場餐敘時進行酒後強吻。事件曝光後,朱學恒發文道歉還前往告發自己性騷擾。經檢方調查後,今(23)日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起訴朱學恒。對此,律師呂秋遠則分析出「最重刑期」,若朱學恒遭判刑7個月以上,「就得要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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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解釋,朱學恒已經被台北地檢署起訴,罪名是強制猥褻,如果有罪,應該是判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判刑七個月以上,就得要入獄服刑。
呂秋遠也坦言,朱學恒事件也帶給他10個啟示:
1.不要以為自己網路聲量很厲害,就覺得自己可以為所欲為,帶風向的能力有多強,翻車的力道就會有多重。
2.別以為自己很聰明,以為性騷擾是告訴乃論,而去告發自己有罪,因為檢方可能會覺得是強制猥褻,這是非告訴乃論。
3.告訴乃論的罪,從知道起六個月內就要提告,但是非告訴乃論的罪,就不是如此,例如強制猥褻,追訴期是20年。
4.趁人不備,偷襲親吻,是性騷擾,但是抓住別人肩膀,讓別人無法移動,進而親吻,那就是強制猥褻。
5.有人可能會說,被害人可以逃啊!加害人的「抓住肩膀」,也沒有到不能逃跑或抗拒的地步。但是,強制猥褻的「強制」,跟強盜罪的程度不一樣,不需要達到「不能抗拒」的地步,只要有強制行為就算了。
6.強制猥褻是不是能成罪,讓法官判刑確定,因為缺乏物證,所以取決於法官是不是相信被害人的指控,還有被告的自述。如果朱先生有承認曾抓住被害人的肩膀,那麼有罪的機率就高,不然他就得解釋,如何兩次親吻對方。
7.如果判刑有罪,被害人是不是原諒被告,會決定被告能不能拿到緩刑。議員先前這麼難過,現在會不會原諒被告呢?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8.但不管有沒有緩刑,就算要入獄服刑,出獄以後,只要他持續復出開播,為了他的政治立場而抖內的人,還是會繼續。他現在不就已經開始賺錢了?
9.起訴不代表有罪,一審有罪也不代表定讞,定讞也不代表一定會被關,可能易科罰金,也有可能緩刑。現在才剛開始,而性侵害案件也不公開審理,但至少這是第一件me too被起訴的案件。
10.喜歡魔戒的人,有可能是佛羅多,但更多的是咕嚕。
回顧本起事件,在今年6月MeToo風潮延燒,台灣演藝圈、政治界紛紛出現案例,其中國民黨台北市女議員鍾沛君也在員6月8日發文指控,自己曾遭「宅神」朱學恒酒後強吻,時間點是在2022年8月6日的一場餐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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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朱學恒則發出道歉文,並辯稱自己「喝到斷片」,後續又委由律師台北地檢署「自己告發自己」,最終成為首起#MeToo案的起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