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大工會表示,華碩電腦公司長期掩護放任其旗下子公司涉及強迫移工勞動以及債務拘束,其旗下亞旭電腦公司雇用了數百名移工,每名移工來台灣支付了大筆的仲介費,華碩公司是國際組織「責任企業聯盟(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 RBA)」的會員,依據該聯盟所頒布的準則,品牌商例如華碩這樣的跨國企業,應該要嚴禁該公司及集團子公司放任仲介涉及對移工勞務逼迫甚至人口販運之惡行。
兩大工會秘書長汪英達指出,華碩集團長期讓移工支付仲介費與所有衍生費用,明顯違反「責任企業聯盟(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 RBA)」規範,已經明顯涉及強迫勞動。華碩是RBA會員,2005年併購亞旭之後,對亞旭百分之百持股,施崇棠董事長也是亞旭董事,對此有絕對的責任。亞旭不但是華碩子公司、供應商,也同時幫包括 Nokia、Zebra 在內的其他 RBA 會員代工,依照RBA規範,絕對不能讓移工付費,過去繳交費用,必須全額退費。遺憾的是,華碩集團過去不曾退費,現在仍然繼續拖延。
兩大工會秘書長汪英達呼籲:「勞動部必須以保障在台全體勞工權益為職志,正視我國大多數移工面臨的嚴重強迫勞動現象,對聯合國《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of All Migrant Workers and Members of Their Families, ICMW)、國際勞工組織的《關於公平聘僱的一般性原則和實施指引 , 以 及 仲 介 費 及 相 關 費 用 定 義 》 ( General principles and 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fair recruitment and definition of recruitment fees and related costs)以及越來越多國家已經或即將制訂的盡職調查法(Due Diligence Law)、以及談判中的台美貿易倡議中都同時存在的禁止的強迫勞動規範,立即開始行動,立即修改國內法規,改善台灣對於移工歧視的眾多規定、禁止由移工支付任何仲介相關費用,以符合各項國際人權規範,並要求企業確實遵守。所有聘僱移工的企業與仲介,也都必須認識到:由移工支付仲介費用的惡習必須立刻修正,否則制裁、失去訂單,將是無法避免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