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2歲的死刑犯黃麟凱,2013年以童軍繩將王姓前女友及王女母親勒斃,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於2017年定讞,在今晚10點02分執行槍決,10點23分經檢察官確認。槍決執行後,黃麟凱的屍體也由禮儀車載運於被稱為「生死門」的台北看守所側門送出,前往板橋殯儀館。
回顧黃麟凱犯行,他於2013年10月潛入前女友王女家中,先以童軍繩勒斃王母,接著等待王女回家後,用童軍繩綑綁王女,強行發生性行為後,再以同樣手法狠心殺害。警方獲報後趕到現場,將躲在案發公寓頂樓的黃麟凱逮捕。
黃麟凱於一、二審均被判死刑,2016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但法院判決認定黃麟凱所犯確屬《兩公約》所定「情節最重大之罪」,黃麟凱先殺害王母後仍毫無罪惡感,又性侵並殺害王女,泯滅人性、惡性至極,在2017年1月判黃男死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