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三民區建興路與正興路口於昨(5)日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25歲的黃姓女子穿越路口並行走在斑馬線時,遭到35歲黃姓男子駕駛白色休旅車直接撞飛重摔在地,身體多處擦傷。警方初步判定認為黃男因未禮讓導致行人受傷,已違反道交條例可處72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詳細肇因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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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3月5日12時35分,三民區建興路與正興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自小客車黃姓男駕駛(35歲)行駛於建興路(東往西)欲左轉正興路時,與行走於建興路(西往東)斑馬線上之黃女(25歲)發生碰撞。
經警方到場處理、測繪,對黃男實施酒精呼氣測試,酒測值為零,另黃女身體多處擦挫傷,送往聖功醫院治療,送醫時意識清楚。初步研判係黃姓男駕駛行近行人穿越道交岔路口,遇行人穿越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因而肇事致人受傷,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可處駕駛人新臺幣72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詳細肇因將由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