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庭遭羈押的張綱維,聽到媒體詢問是否有逃亡意圖?會不會覺得被冤枉?張綱維忍不住喊話:「當然被冤枉啊,莫名其妙,我一人獨資沒有被害人怎麼可能逃亡。」
張綱維律師陳恒寬表示,法院可函詢電信公司提供被告手機定位資料,足以證明被告是開車載母親高速通行國三高速公路,至高雄市鳳山區龍達中醫藥行就醫,返程亦經過鄰近高速公路的塭仔頭漁港,被告並未在該漁港逗留,更無預備偷渡的行為。
另外,律師也強調,張綱維為照護肺腺癌末期、大小便失禁的高齡母親,才晚約二分鐘與監控中心聯絡報到。法院也可函詢電信公司提供被告手機定位資料,可證明被告當時並未離開其住所,更無惡意規避電子監控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