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 月,桃園龍東路發生強盜案,警方火速成立專案小組,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將18歲李姓嫌犯逮捕歸案,沒想到訊問後發現,這竟是場「買兇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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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一對王姓夫妻離婚後,太太和一名黃姓男子關係匪淺,引發王姓前夫不滿,質疑前妻早對感情不忠。因此去年9月,花錢50萬教唆24歲的王姓男子、22歲程姓男子,開車撞倒騎機車的前妻,導致臉部骨折、4肢擦挫傷、鼻骨骨折等重傷害。
事後,王姓前夫又在新竹巨城百貨看到前妻和黃姓男子行為親密,雙方爆發口角,前夫心生不滿,又教唆王男、30歲羅姓男子去地下停車場毀損黃姓男子坐車。
此外,前夫再花10萬元教唆王姓男子、18歲熊姓男子、19歲李姓男子、17歲黃姓少年等人,闖前妻開設的通訊行,持棍棒連續重擊對方頭部,並搶走櫃檯的17萬元現金。還好女子當時有用手部保護頭部,才保住自己一命。
警方獲報,立即調閱數十支監視器追緝兇手,發現嫌犯沿路將犯案工具鋁棒、頭套丟棄,並將裝有手機和現金的提袋交給接應的同夥,同時在逃逸過程不斷換車企圖製造斷點。最後在警方不斷的追查下,終於將行兇的嫌犯們一一逮捕,並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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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依殺人未遂、強盜等罪嫌將王男等6男起訴,由於王姓前夫數度買兇殺人、欲置前妻於死地,犯後飾詞狡辯、矢口否認犯行等情,請求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