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光復鄉今天清晨發生死亡車禍,一輛小貨車行經花蓮縣中山路一段時突自撞紅綠燈號誌桿,造成後車斗金姓男子及16歲余姓少年傷重當場沒有生命跡象,送醫急救不治,車內2人輕重傷,警方在車上發現獵槍及山羌等獵物,初步調查沒有酒駕,正釐清事發原因。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事故地點在台9線238K處,報案民眾說,看到小貨車撞電線桿,車頭已全毀撞爛。而根據警方調查,23歲金姓駕駛自用小貨車由台9線南往北行駛,行經路口前不明原因失控,車輛撞擊路邊的紅綠燈桿,但並無酒精反應,由於4人家住秀林鄉三棧,事故原因疑似為疲勞開車,未注意車輛前方動態。
花蓮縣消防局今天清晨4時48分接獲通報,台9線光復鄉中山路1段發生重大車禍。根據調查,小貨車由23歲金姓男子駕駛,當時載哥哥及兩名友人,沿台9線南向北行駛,不明原因自撞紅綠燈桿,坐在後座的26歲金姓男子及16歲余姓少年有頭顱破裂等傷勢,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送醫不治。金姓駕駛及副駕駛座27歲李姓男子意識清醒,分別送往榮總鳳林醫院及門諾醫院救治,4人都是秀林鄉原住民。
車上除了駕駛及乘客共4人,還有4把獵槍和5隻獵獲的山羌、飛鼠等獵物,附近民眾說,4人可能是夜間前往打獵,打到動物後返家途中發生車禍。
▲台9線238K處小貨車清晨失控撞上路邊號誌燈桿,車上查獲4把獵槍。(圖/民眾提供)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鳳林警分局副分局長涂國材表示,包括駕駛及乘客共4人都是原住民,車上查獲4把制式獵槍及獵物一批,經查4把槍枝均未登記,將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第1項規定報請花蓮縣政府裁處,另轉戶籍地所轄單位輔導登記申請或銷毀。
今年2月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部分條文,原住民基於其傳統文化、祭儀或非營利自用獵捕、宰殺野生動物,如有使用禁止方式捕獵、或沒有申請核准或備查,將受到行政罰,首次違反者不罰。縣府表示,山羌、白鼻心目前為一般類野生動物,依法可處新台幣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是否符合「首次違反者不罰」仍要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