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罵人得付出代價的,新竹市一名曾姓男子,由於超商女店員找錯錢,便與她發生糾紛,爆發言語衝突,辱罵對方是「神經病」和「醜八怪」。事後女店員提告,不過曾男卻辯稱,說是自己罵自己,新竹地院法官並不採信他的說法,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5千元,得易服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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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於2024年4月16日下午,曾男到新竹市,某家超商消費,不料因為數錢的問題,竟在櫃檯前方,與女店員爆發口角,大罵女店員是「神經神經欸」、「看你那麼醜,醜八怪一個」。
女店員事後指出,結完賬之後,曾男突然跟她說找錯錢,她立馬就請曾男,把多找的錢還給她,同時一邊清點有沒有算錯錢。不料曾男不耐煩的表示不能等,之後還開始碎念,說自己趕時間,最後甚至持續辱罵女店員是「神經病」、「醜八怪」等不雅字句。女店員說,當下請曾男不要激動,但他仍然不聽勸,持續的催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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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男反駁,表示不是在罵女店員,由於她不斷找麻煩,所以他是在罵自己神經病才來到這家超商,罵自己是醜八怪,怎麼會碰到這種店員。
但法官不採信曾男的說法,由於他只因找錢糾紛,就在公共場所以穢語,辱罵告訴人,導致告訴人名譽受損;同時曾男本身,還有多次竊盜、毒品等前科紀錄,最後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5千元,得易服勞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