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警強力執法!查獲轎車掛假車牌 祭4項裁罰、罰鍰逾4萬

▲白河警方查獲轎車掛假車牌,違規祭4項裁罰,罰鍰逾4萬元。(圖/警方提供)
記者徐敏娟/綜合報導-2025-05-20 07:30:00
台南白河警方於17日,在白河區中正路段執行交通稽查巡邏勤務時,發現一銀色改裝汽車的車牌異常,立即上前攔查,發現駕駛人不僅無照駕車,車輛也是牌照已註銷的權利車,還掛假車牌,警方依法開出四張違規罰單,初估罰鍰總額逾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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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警方表示,該車不只車牌被註銷,車牌還是不法管道購買的其他車牌照,經警方蒐證核對,調查駕駛人正確車籍後,當場分別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無照駕車」、12條第1項第5款「汽車使用他車牌照」、「汽車牌照供他車使用」,以及第8款「牌照經註銷無牌照仍行駛」共舉發4件,同時拆卸扣繳車牌、車輛移置警察局保管場,後續將移由監理單位裁罰,初估罰鍰總額逾4萬元。

根據白河警方統計,今(2025)年1月至今,共累計舉發AB車、使用註銷車牌等牌照違規57件,將持續結合線上勤務加強「淨牌工作」,保障合法用路人權益。

白河警方也提醒民眾,每輛汽(機)車均有專屬車籍,除了領用車牌、按時投保強制險才可上路外,依行照及監理單位通知參加定期或臨時檢驗,逾期不僅保險失效,車牌更會被註銷;此外,牌照千萬別僥倖借用、轉讓或濫用,更不得擅自複製、私自買賣車牌,以免觸法。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使用偽造或變造、吊銷、註銷等無效牌照」、「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牌照吊扣期間行駛」及其在道路停車行為,均會處車輛所有人新臺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同時當場卸繳車牌、移置保管車輛;財稅機關後續會再依使用牌照稅法調查,對車主或駕駛行為人追徵補稅,並處以應納稅額最重2倍之罰鍰,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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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警方查獲轎車掛假車牌,違規祭4項裁罰,罰鍰逾4萬元。(圖/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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