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Eats在4月底預告要限縮Uber One會員權益,從明(30)日起,全面開收「服務費」,且提高生鮮雜貨免運門檻,從原本的299元調高到399元,原本延遲送達會發送Uber Cash點數,也會在明天開始取消。對此霸王條款,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消保官認為已經影響「年訂閱制」會員權益,違反誠信原則,要求Uber Eats改善,但目前官方似乎只做半套
,根據消保官表示,業者在5月26日同意提供至6月30日的退款緩衝期,並承諾於5月30日前再次通知會員,但針對原契約使用至期滿或會員補償、優惠方案,Uber Eats尚未提出具體規劃,臺北市消保官江靜昀提醒,用戶如不同意新方案,要把握在緩衝期內申請退費。
Uber稍早也做出回應表示:Uber已於昨日再次通知所有會員相關權益,並提供退款緩衝期至6/30。對於法務局的意見,內部正在研議中,盼進一步與市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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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 One會員明起將開始收服務費,原本生鮮雜貨299元即可免運,明天也會提高到399元。(圖/UberEats提供)
🟡Uber One會員明起三權益限縮
Uber 收購台灣foodpanda外送事業失敗,Uber不僅無法吃下foodpanda還要支付高達約新台幣82億元解約費。高額的分手費準備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了嗎?Uber在月前針對會員修改權益,從5月30日起縮減會員3大福利:
1 提高免運門檻:「生鮮雜貨及其他非餐點」單筆訂單最低金額將從299元,提高到 399元才能免運,而美食外送則維持目前的199元不變。
2 開始收「服務費」:原本會員服務費會全額折抵,但5月30日開始,美食外送訂單最高享80%折抵,生鮮雜貨及其他類型訂單則最多享 20% 折抵。
3 取消延遲送達點數:原本延遲送達會提供給用戶Uber Cash點數,同樣5月30日開始取消該措施。
臺北市消保官江靜昀表示,從業者4/30公告後就接到民眾申訴,統計到今(29)日已受理6件申訴,內如包括反映「App系統仍回覆表示民眾之Uber One 會員方案年訂閱制已超過7天的退款期限,因此無法協助退款。」、「向App客服反映要退款卻一直未獲回應」、「App找不到退訂的按鈕及無法順利聯繫客服」。
🟡消保官:已經違反誠信原則
針對Uber霸道修改會員權益,
江靜昀消保官表示已影響「年訂閱制」消費者原契約應享權益,也違反誠信原則。北市府法務局日前邀集業者到府說明,並要求Uber Eats延長退款緩衝期、依原契約條件續用至訂閱期滿,同時研議其他補償措施及強化通知義務,確保消費者權益不受侵害。
Uber Eats於會中回應指出,月訂閱會員如不續訂,須於下期計費前48小時於App內取消,並無比例退費,權益可使用至當期結束。年訂閱會員則可於公告日起一個月內(至5月30日)申請終止並按剩餘天數比例退款。
▲Uber 同意退款緩衝期延至6月30日,但並未提供補償、優惠方案規劃。 (圖/官方提供)
🟡法務局對Uber提出三要求
法務局指出,在111年就要求Uber Eats及foodpanda 刪除「保留業者在訂閱期間修改優惠內容之權利」的霸王條款,並明確要求業者應消保法第19條,保障消費者於7日內解除契約之權利。當時 Uber Eats 表示已配合修正並承諾遵循相關規定。但這次公告顯示業者依舊在訂約期間內片面變更訂閱方案內容,
法務局對此作法不予認同及表示遺憾,並對業者提出三點要求:
一、請業者提供至少一個月延長緩衝期,供年訂閱會員申請按比例退款,並公開說明申請方式。
二、請業者研議下列處理措施:
1、提供年訂閱會員選擇依原契約條件使用至期滿。
2、提供終止訂閱者補償,及續用者加碼優惠。
3、對未即時接獲通知而自動續訂者,提供彈性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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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強化會員通知義務,清楚說明方案變動與應對措施。
消保官表示,
業者已於5月26日回應同意提供至6月30日的退款緩衝期,並承諾於5月30日前再次通知全體會員。但針對依原契約使用至期滿或補償、優惠方案,業者仍未提出具體規劃。法務局提醒消費者,如不同意新方案內容,應把握緩衝期內提出退費申請。若有消費爭議,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1999」轉7812詢問,或透過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系統向各縣市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