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於2024年12月26日早上8點多,許姓科長在大橋頭捷運站外騎單車上行人穿越道並闖紅燈,員警吹哨、大聲喊話「靠邊停車」,許姓科長一概裝作沒聽見,直到員警走到他面前攔車才停下。員警要求出示證件查驗身分,許姓科長相應不理,還拿出手機錄影反蒐證,最後說他心臟不舒服。
▲許姓科長騎YouBkie走行人穿越道並闖紅燈。(圖/警方提供) ▲許姓科長交通違規卻拒絕出示證件,聲稱心臟不舒服,讓警方為他叫救護車來。(圖/警方提供) 警方立刻幫忙通報119,救護車來了以後,許姓科長拒絕送醫,突然坐上警車後座霸位不走,員警連忙阻止「請你不要自己上車好不好」,他還是繼續耍賴,最後如他所願讓他搭警車,以妨害公務罪現行犯載回派出所偵辦。
▲許姓科長一路不配合受檢,甚至自己開門上警車霸位不走。(圖/警方提供) 士林地檢署起訴後首度開庭時,許姓科長認罪請求緩刑,並提到自己因為本案拔官降薪。檢察官要求他支付公庫一筆錢以示反省,他希望1萬到3萬就好,法官取中間值問他2萬可以嗎?他說好,並再次表示希望給他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