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公司「嫩老闆」沒駕照卻載病患上路 撞死探親水電工

▲新北民間救護車載腦溢血病患轉院途中撞死機車騎士。(圖/翻攝畫面)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2025-07-02 14:27:13
台北市昨天(1日)發生一件民間救護車造成的車禍命案,年僅23歲的盧姓肇事駕駛是救護車公司負責人,從未考過駕照,他聲稱因為所有司機都出門了,有一位病患需要轉院,因此由他開救護車上路,行經松山區三民路一處路口時「鳴笛闖紅燈」,仍撞上一名60歲、要回家探望老母親的機車騎士,導致對方傷重不治,警方以過失致死罪偵辦這名「嫩老闆」,他的公司登記在新北市,衛生局表示,救護車無照駕駛最高可開罰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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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下午2點多,松山區三民路與富錦街口一輛救護車在紅燈時通過路口,將綠燈直行的機車壓在底下,騎士脫困時已停止呼吸心跳,送醫搶救仍身亡。

▲肇事駕駛從未考過駕照卻開救護車載病患轉院闖下大禍。(圖/翻攝畫面)


警方調查,肇事救護車由23歲盧姓男子駕駛,是新北市三峽一家救護車公司的負責人,有EMT(緊急救護技術員)證書,但並未登記公司的救護車駕駛;盧姓男子供稱,有一位腦溢血病患必須在半小時內轉院,當時其他員工都外出,他才會親自開救護車送病患。

死者黃姓男子是水電工,昨天從三重騎車前往信義區,要探望高齡80幾老母親卻遭遇死劫,家人難以接受他在途中車禍身亡,也不敢告訴他媽媽兒子的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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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已將民間救護車相關管理責任,函轉主管單位新北市衛生局處理。衛生局表示,這間救護車公司2024年6月核准設立,依「救護車及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置設立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救護車駕駛人應領有職業駕駛執照,違反者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如情節重大者,得廢止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立許可。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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