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釣客在丹娜絲來襲期間,中午依舊跑到漁港、搭乘船型浮具在港區從事垂釣行為。海巡人員透過港區間是系統實施港區巡邏時,發現2人的蹤跡,立即以廣播方式告知此行為已違反災害防救法,並立即駕駛橡皮艇戒護民眾靠岸,來確保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
南部分署第一一岸巡隊呼籲:颱風期間禁(限)制令發布時,如未經許可進入警戒區域,海巡署將依法開立舉發單函送縣(市)政府裁處,依災害防救法可裁罰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另為確保自身安全,勿前往海邊、岸際觀浪及遊憩,如發生緊急危難事故,可撥打海巡署「118」報案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