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足隊員抽血案「非醫療人員」!醫檢師全聯會憂:釀社會信任危機

▲台灣師範大學女足隊爆出教練以扣學分威脅,長期強迫學生抽血,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出聲明。(圖/翻攝范雲臉書)
記者張乃文/台北報導-2025-07-16 14:17:06
台師大爆出女足選手被迫強制抽血,教練周台英甚至以「學分」作為要脅。其中更被爆出,協助抽血的人員並非醫事人員,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表達關心並於今(16)日發出5點聲明,也指出其過程可能會造成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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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近日媒體熱烈討論臺師大足球隊,疑似違反「人體研究法」與「醫療法」之相關規定,並涉及非專業醫事人員從事抽血業務一事,醫事檢驗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說明,依據人體研究法第二條「人體研究應尊重研究對象之自主權,確保研究進行之風險…略」以及醫療法第八條第二項「人體試驗之施行應尊重接受試驗者之自主意願,並保障其健康權益與隱私權」。施行研究計畫應符合相關規定後始得為之。

醫檢師公會全聯會說,收集檢體過程中「抽血」屬於侵入性的醫療行為,依法應於醫療機構或經衛生主管機關報備許可場域,由醫檢師或具專業的醫療人員才得以執行;為顧及民眾及受試者權益,切勿違法聘僱非醫療專業人員執行。

抽血之過程及檢體檢驗前、中、後,具有醫事檢驗專業流程(SOP)及感染管制作為,醫檢師全聯會指出,應維護醫療專業分工之精神,以避免過程中發生感染及醫療照護之疏失,確保受試者安全及權益。

醫檢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賴信亨說明,抽血過程的SOP,包括整體作業流程,若非醫療人員執行,就很有可能會疏忽這些感染管控的部分,以針具來說,還觸碰到針頭的話,就會導致手部的細菌打到身體,這會造成相當大的風險。對於此案的責任追究,他認為,假設違反醫療法,究竟是學校該負責,還是承接醫院須負責,都希望能公開透明,讓社會大眾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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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報告則應特殊個資法保護,對於承接檢驗的醫療機構或醫事檢驗所,應落實相關「醫療法」及「醫事檢驗師法」規定,以避免受試者個資被不當濫用之社會責任。

最後,醫檢師公會全聯會呼籲,各學術研究單位,應確實遵守人體研究相關法規,以確保受試者之自主權及健康安全,其中若有涉及醫療行為,應由專業醫事人員執行,避免因違法而造成醫療傷害與社會信任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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