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嫌犯在7月14日深夜埋伏在太太閨密的住家外面,等到她獨自回家再跟進去,兩人在屋內爭吵後,嫌犯拿出刀子威脅性侵。犯案後嫌犯並未馬上離開,而是待到15日早上7點才走,被害人身心遭受重創,報警後前往醫院驗傷。
嫌犯逃逸期間關手機,多次以步行方式轉搭公車,企圖躲避查緝,但警方抽絲剝繭,確認嫌犯只是住處附近繞圈子,仍前往他住家埋伏,等到15日下午2點他現身時,立刻上前圍捕。
嫌犯供稱跟妻子感情不好,本來只想請閨密協助他找太太,發生口角才會衝動犯案。不過檢警認為,嫌犯帶刀子深夜埋伏、闖入住家性侵,犯案後又蓄意規避追捕,預謀犯案可能性很高,顯然對於犯案動機、過程並未如實交代,因此以妨害性自主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