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沒交屋就後悔!他想脫手 問能跟建商協調嗎?專業代書給解法

▲有網友買了預售屋後悔了,詢問後續要怎麼處理,專業代書對此也提供解法。(示意圖/591新建案提供)
記者張家瑋/綜合報導-2025-08-05 17:58:36
買預售屋交屋前後悔了怎麼辦?有網友詢問,自己住在台中,在去年6月簽約一間預售屋,是他名下的第二間房,不過最近自願離職,打算離開台中,這間預售屋脫手成了問題,不知道是否只能認賠付解約金,或是等到成屋再轉賣,還是可以跟建商協商更好的解決辦法,引起眾人討論。《NOWNEWS》也實際詢問專業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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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昨(4)日在PTT發文表示,他目前住在台中自己購買的首購房屋中,去年6月簽約一間預售屋,總價約3000萬元,近期自願離職,有打算離開台中,這間預售屋不知道要怎麼辦?在考慮要等交屋後才賣,或是付違約金解約,還是跟建商協調處理。

發文一出,引起眾人討論,「建設公司幹嘛跟你協調?對他們有什麼好處嗎?」「依合約走就是繳的全吃,上限15%」、「可以找仲介先賣私約,可是依照現在市況根本賣不掉的」、「3000萬,台中應該不好脫手」。

▲現在房市冷淡,眾人認為,原PO總價3000萬的房子,在台中不太好脫手。(示意圖/永慶房屋提供)


代書出招 可成屋再出售、跟建商談違約金

《NOWNEWS》實際詢問御國地政士聯合事務所代書廖國甫,原PO這個情況要如何處理,廖國甫表示,因為原PO購買該建案時,《平均地權條例》預售屋禁止換約已經上路,所以他可以選擇成屋後再出售,不過出售後還有房地合一稅等支出。

廖國甫也指出,原PO也能跟建商解約,違約金的部分則可以跟建商討論,有機會談到比較低的違約金;另外,原PO也可以考慮找二等親屬來接手,因為二等親是在規範內可以移轉。

不過如果有以下6項例外,預售屋也可以轉約,包括:

1、因非自願性離職,超過6個月未就業。

2、本人或家庭成員罹患重大傷病,或特定病症須6個月以上全日照顧。

3、本人或家庭成員房屋,因災害毀損而不堪居住,須另行租屋。

4、本人或家庭成員發生意外事故,導致第三人重傷或死亡。

5、買受人死亡,繼承人無意保留。

6、共同買受人間的轉售或讓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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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內政部也提醒,重大事故要經縣市政府許可,且每兩年以換約一戶為限,不過廖國甫透露,要達到例外條件比較困難。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消費者,房屋買賣有一定風險,學習正確置產觀念、仔細審閱買賣合約,才能將損失風險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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