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巨業客運305號公車,去年9月間行經「宮原眼科」旁時,因未禮讓行人,撞死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肇事的施姓司機今年4月遭台中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案件進入一審審理中,就在昨(5)日,死者家屬透過律師發出聲明,怒批保險公司拒賠及巨業公司,只願意賠償30萬元的的態度「令人不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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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案件,當時林姓女大生與學姊外出逛街時,走在斑馬線上,卻不幸遭左轉的巨業客運305路公車輾斃。檢調指出,施姓司機在發生第一次撞擊後下車查看,隨後再次駕駛公車前進,導致林女遭二度輾壓。雖無足夠證據證明司機有殺人故意,未以殺人罪起訴,但考量施男曾有業務過失致死前科,卻未引以為戒,檢方最終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事發後,巨業高層及司機甚至到靈堂下跪,更多次公開向家屬鞠躬道歉,表示會善盡責任,並提出4大改善方案,還強調公司及駕駛對應負擔的法律及社會責任絕不推諉,但時隔數月,家屬等到的卻是業者的大甩鍋。
死者家屬昨(5)日透過律師對外發出聲明,指控事發當天,施姓司機因公司排班失當,出現疲勞駕駛情況,已違反巨業公司所投保的責任保險契約條款,導致保險公司以此為由拒絕理賠。聲明指出,儘管巨業公司事發初期曾公開鞠躬致歉,但至今處理賠償時,態度冷漠,僅願意支付30萬元作為和解,彷彿施捨,無疑對家屬造成二次傷害,令人不齒。呼籲巨業公司與肇事司機負起賠償責任。
對此,巨業交通發聲明回應,去年9月林同學不幸事故,事發後於台中地檢署受理偵查期間,公司秉持企業負責的社會責任,皆有主動表示願與被害人家屬展開協商與後續賠償事宜,然因當時被害人家屬及社會對本案發生尚有諸多疑點未釐清,被害人家屬表示尚無協商意願,靜待司法調查,公司自應予尊重被害人家屬意願。
巨業交通聲明說,案件近期甫經台中地檢署起訴移審,現雙方正委託律師嘗試聯繫安排調解日期中,然被害人家屬於此前即委託律師於今年8月5日代發聲明稱「駕駛超時、疲勞駕駛」等情,此與檢察官起訴所載認定事實內容不符。
巨業交通聲明強調,另基於前述雙方因配合偵查程序並尊重被害人家屬意願,尚未進行實質協商,巨業於此期間亦未表示僅願以30萬元和解之事, 特對於該聲明予以事實澄清,將持續依法積極與被害者家屬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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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5)東海女大生家屬突然發出聲明,指控巨業客運公司甩鍋。(圖/林女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