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19歲青年被17歲少女以1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50萬元)賣到緬甸,有當地律師認為不構成人口販運罪,因為當事者為「成年男性」,而中國《刑法》中「拐賣婦女、兒童罪」並未涵蓋成年男性,法律存在空白,可能不能以人口販運罪起訴,最多構成故意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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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中國廣東19歲青年小黃,被17歲同居女友小周以1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0萬元)賣到緬甸(Myanmar)凱旋詐騙園區,小黃隨後被多次虐打到聽力受損,差點死在園區。此案被揭發後,他的女友小周目前因涉嫌詐騙罪,正面臨檢察機關公訴。
不過中國律師指出,小周行為實質屬跨國人口販賣,但中國《刑法》中「拐賣婦女、兒童罪」並未涵蓋成年男性,法律存在空白。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謝博洪律師表示,小周明知小黃可能遭受身體傷害,其行為可能構成非法拘禁罪或故意傷害罪。
▲中國一名17歲周姓少女把19歲黃姓男友賣到緬甸詐騙園區,自己去泰國玩樂十天後返國遭逮,法院近期將開庭審理。(圖/翻攝自微博/騰訊新聞)
中國國家「雙千計劃」法學專家、芙蓉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平凡表示,小黃作為直接被害人,其家屬有權在小周公訴詐騙罪案件中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人身傷害與財產損失。家屬可主張醫療費、誤工費、贖金及解救費用等直接物質損失,但精神損害賠償需另案提起。
陳平凡說,小周誘騙、販賣行為直接造成小黃遭受暴力毆打、聽力受損、暴瘦等身體傷害,家屬為解救支付35萬元(約新台幣175萬元)贖金,且產生交通、通訊等其他直接費用,均屬可索賠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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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媒體報導,小黃自2024年與小周同居後,小周以家族在緬甸有生意為由持續誘騙小黃赴緬工作。2月2日抵達泰緬邊境後,小周藉「接人」之名離開,小黃隨即被持槍人押往詐騙園區,小周因此獲利1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0萬元)。
小黃在園區遭受長期虐待與強迫詐騙,囚禁4個月後,家屬透過緬甸潮汕商會支付35萬元贖金(約新台幣175萬元),於2025年6月將其救回中國。律師提醒,成年人男性受害者在現行法律中保護存在漏洞,跨國誘騙及虐待仍需引起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