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條例》偏袒房客!房東總會批:侵害財產自由 沒人想當房東

▲《租賃條例》將朝4大方向修法,保障300萬租屋族權益,不過房東總會對此認為,這項修法將嚴重侵害財產自由,更有房東表示未來乾脆不出租了。(示意圖/家庭消費中心攝)
記者張家瑋/綜合報導-2025-09-07 14:01:18
內政部在4日提出《租賃條例》將朝4大方向修法,保障300萬租屋族權益,包括保障3年租期、續約時租金漲幅不得超過當月房租年增率、房東拒絕房客申請租金補貼與遷入戶籍將受罰、政府免費調解租屋糾紛,不過也引起房東強烈反彈。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總會直言,此舉嚴重侵害財產自由,根本不像民主國家作法,呼籲政府謹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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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預計在月底提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其中包含4個方向,房客享有訂約及續約合計3年租期,房東僅能因自住收回房屋;續約租金漲幅不得超過通知,當月房租指數之年增率;房東不得有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等行為,違者受罰;房東不得有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等行為,違者受罰;租屋糾紛可向公所申請,免費調解或法律訴訟扶助。

▲內政部預計月底提出《租賃條例》修正草案。(圖/內政部提供)



修法偏袒房客 房東權益看不見

消息一出,房東總會接到大量抗議電話,許多房東透露未來「乾脆不要出租了」。有房東抱怨,經常遇到房客欠租金、破壞家具、違規轉租、積欠管理費,甚至還有霸佔房屋不還的「租屋蟑螂」,如果遇到這些房客,處理過程相當耗費時間、精力,需要上法院、打官司,最後還是要自己吸收水電費跟修繕費。現在政府又要求要保障房客租期、限制租金漲幅,讓房東感到很不公平。

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總會理事長陳柏勳指出,台灣租金投報率僅約1%,遠低於鄰近國家,如果再加上新規定,房東投資回報更低,恐怕引發退出市場潮。他進一步表示,房東普遍希望可以穩定收租,不希望一直更換租客,但如果遇上惡意租霸,房東卻無力解決;政府若一味偏向房客,形同讓房東處於劣勢,只能「一直挨打」,長期下來恐重創租屋市場。

不該是只保護房客單邊政策 應增訂租霸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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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勳說明,現在的公證制度雖然可以作為糾紛依據,但是效力有限,很難及時保障房東權益。若能擴大強制執行範圍,將有助於租屋市場維持平衡,避免修法淪為「只保護房客、不顧房東」的單邊政策。陳柏勳建議,修法應增訂「租霸違約強制執行條款」,像是允許房東在房客欠租時,可以向台水、台電申請斷水斷電,並將租約公證納入更強的法律效力,使欠租終止與其他嚴重違約行為視同租期屆滿,避免房東長期受困。

資料來源:內政部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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