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2方式」購買都觸法!國健署長:國外沒賣相同品項

記者張乃文/台北報導-2025-09-17 11:57:47
國健署於9月12日初步核定8品項菸草柱及其3款組合元件,最快於10月11日可合法販售。不過,民眾是否可從海外帶回通過核准的同品項加熱菸,國健署長沈靜芬今(17)日受訪時表示,目前通過核可的廠商有表示,14品項「國外沒有販售」,因此不能從國外攜帶加熱菸和其組合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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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健署說明,目前2家業者申請的14品項加熱菸,已有其中1家、8品項與其3款組合元件通過審查,將於10月11日生效可開賣;另外,6品項仍待資料完備及確認,尚未核定。

國健署回應,未經國內核准通過的加熱菸及其組合元件,仍不得攜帶入境,違者將處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

沈靜芬今日出席「2025銀領新食尚 銀養創新料理競賽」頒獎典禮暨記者會,會後被問到加熱菸是否可從國外帶回。她說明,目前核可通過的廠商有14品項,包含組合元件;而廠商也回應「國外沒有販售相同品項」。

沈靜芬提到,國外沒有已經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的相同品項,但後續會不會有相同的品項、再評估能否攜帶、量等。她表示,會持續跟財政部溝通,有相關規定會再公告。

至於陳列方式,沈靜芬則說,與紙菸一樣,基本上要照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規範,包括加熱器等都不得展示、不可有文宣,也不能有照片宣傳。

沈靜芬也提醒,原則上不可以在網路通路販售,目前一直有在稽查,若有查到不合法廠商會開罰,也會令業者立即下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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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靜芬再次強調,現行無論海外攜回或網路購買都是違法的,民眾不得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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