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自助洗衣店安全規定出爐 2樓店半年內得遷移

▲議員吳佩芸表示,自助洗衣店安全管理自治條例,透過明確規範,補足現行制度不足,避免消防、治安及公共安全疑慮。(圖/吳佩芸提供2025.9.17)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2025-09-17 16:45:07
台中市自助洗衣店全國最多,535家多為24小時無人店,多數使用瓦斯或天然氣設備,存在安全隱憂。台中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今(17)日通過自治條例,明定店家須設防火設備、投保公共意外險,且僅能設在1樓,現有2家2樓店需半年內完成遷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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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自助洗衣店安全問題引關注,市府經濟發展局調查發現,多數店家防火設備不足,僅三分之一裝有微電腦瓦斯表與緊急遮斷裝置,氣體偵測器裝設率不到一半。新通過的「台中市自助洗衣店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店家須配備滅火器、瓦斯偵測器、緊急遮斷裝置,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每半年自主檢查,違規可罰1萬至5萬元,情節嚴重者可停業60天。


條例規定,自助洗衣店只能設置在1樓,但目前535家店中有2家在2樓。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經主管機關許可,可設置於地下1樓或地上2樓,但超過此樓層火災風險大。


張峯源強調,自治條例以公共安全為優先,現有2家2樓店將在半年內完成遷移。


議員陳俞融建議,僅規定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查核」仍不足,台中自助洗衣店多為24小時無人店面,若查核頻率每年僅一次,恐淪為例行公事,應搭配不定期抽查,確保法規有效落實。


議員吳佩芸表示,法規委員會完成審議條例草案,樂見後續可順利三讀,透過明確規範,補足現行制度不足,避免消防、治安及公共安全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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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發局長張峯源強調,自治條例以公共安全為最高原則,現存2家地上2樓業者將在半年內完成輔導遷移。


法規會召委黃馨慧宣布,條例通過,將送議會大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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