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勾結!家中藏「紅酒+紅包」 高市前建管副處長收賄百萬定罪

▲高雄市建管處前副處長李政賢,涉嫌收賄遭高雄地院判刑3年半定讞。(圖/翻攝自google map)
記者鄧庭婷/綜合報導-2025-09-23 10:14:48
高雄市建管處前副處長李政賢,因協助豪宅建案造假竣工報告,收賄上百萬元,檢廉人員在他住處搜出大批洋酒、紅包及現金,最終經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2審認定,李政觸犯2個貪瀆罪,各處3年半徒刑,他不服上訴遭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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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高雄知名豪宅國硯建案,因廚房施作防火隔間及防火門疑未達標準,竟由建築師出具不實的竣工檢查報告等文件後,透過跑照業者向建管處申請執照,當時任副處長的李政賢涉明知建案有未按圖施工情形,還讓該建案於2013年9月成功取得執照,遭檢調認定收賄行為明確。

廉政署南調組接獲檢舉,曾前往李嫌住處搜索,赫然發現客廳和房間四處是洋酒和紅包,共查扣上百萬元現金,擴大追查發現

他曾把鉅額資金匯到國外,並因每年收入上百萬元薪資,卻能匯到國外1、2百萬元,被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起訴,但他否認犯行。

廉政署南調組接獲檢舉後,前往李政賢住處搜查,一進門就看見,客廳及房間擺滿洋酒及紅包,查扣超過百萬元現金。擴大追查發現他曾把鉅額資金匯到國外,並因每年收入上百萬元薪資,卻能匯到國外1、2百萬元,因此檢方以貪污、偽造文書罪提起公訴,不過,李政賢全程否認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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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歷經高雄地院判刑6年8月、最高法院兩度發回重審,高雄高分院更2審認定李政賢貪瀆罪成立,各判3年半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決定讞。高分檢已接獲卷宗,將安排執行刑期並通知李政賢入監服刑。

高雄地院依貪瀆等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8月,但李不服上訴,被最高法院接連2次撤銷,發回重新審理後,高雄高分院更2審認定他觸犯貪瀆2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半,但未併執行刑,並經最高法院維持,全案落幕。高分檢已接獲卷宗,將安排執行刑期並通知李政賢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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