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今(23)日赴北院出庭,前木可公關公司董事長李文娟也被傳喚作證。律師黃帝穎指出,李文娟否認犯罪,被認為是柯文哲的友性證人,但有3大關鍵事實,會影響木可董事長李文娟與柯文哲共犯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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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娟被控與柯文哲、李文宗共同侵占柯文哲及民眾黨政治獻金,遭檢察官依《刑法》公益侵占罪、違反商業會計法起訴,而黃帝穎今針對她出庭作證,指出3大關鍵事實恐影響柯文哲:
- 李文娟是否實際掌控木可公司?
- 李文娟能否決策木可財務?
- 李文娟對木可金流就柯文哲以肖像權授名義入私帳的450萬元決策或參與程度?
黃帝穎表示,李文娟在偵查中供稱,李文宗2022年10月要求她擔任木可公司的登記負責人,設立初時她就掛名負責人。2023年1月她正式接任木可董事長,月領8萬元薪水,平時只須做簡單的流水帳,交給會計人員何璦廷核對,原本不用向柯文哲報告帳務,總統大選後,柯文哲才要求她要每月定期報告。
黃帝穎指出,李文娟若翻供,將另涉7年以下徒刑偽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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