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加沙受災戶「監理業務」可展延至明年!駕照行照補發都有寬限

▲花蓮光復鄉道路仍受外圍環流影響,公路局說明相關監理事宜可展延申辦。(圖/翻攝花蓮同鄉會社團臉書)
記者張乃文/台北報導-2025-09-24 16:25:59
樺加沙颱風影響,造成部分地區災情嚴重,為照顧災區民眾權益,公路局公布「0923樺加沙颱風受災民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照顧措施」,受災民眾只要持有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證明,相關包含「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等監理事宜,可展延至115年3月31日前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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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說明,相關包含「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監理事宜,持有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證明,均可展延至115年3月31日前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

颱風致車輛受損需報廢 公路局:可於明年3月底前提出申請

公路局表示,另因颱風致車輛受損需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災損前一日止;辦理汽車修護者,憑汽車修理廠開具證明文件,按修車日數減免之,請民眾於115年3月31日前提出申請。

此外,公路局也提醒,如有受災車輛所有人死亡,親屬辦理車輛繼承過戶或報廢、繳註銷牌照者,交通違規案件免罰及積欠汽車燃料使用費免繳,辦理汽機車繼承過戶者免徵該項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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