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光復洪災受災戶「每戶5萬元慰問金」 3日起至31日分8處發放

▲花蓮縣光復鄉受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影響,災區還在清理環境中。(圖/翻攝胡仁順-花蓮縣議員臉書)
記者林莞茜/綜合報導-2025-10-02 14:56:30
花蓮馬太鞍溪溢流,重創下游光復鄉市區,造成18人死亡、6人仍失聯,今(2)日為搶災第10天,花蓮縣政府將自3日9時至17時,於8處發放每戶受災戶5萬元災害慰問金,最晚於31日前,都可以到光豐農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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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府表示,3日上午9時起發放災害慰問金,受災戶每戶5萬元,其中1萬元由縣預算支應、4萬為善款,並於8處發放:

📍大平村、大馬村:光復國小第二穿堂發放。

📍大安村:光復鄉立圖書館

📍大華村:光豐農會2樓

📍大同村:大同活動中心大全村

📍大進村部分保全戶,便利民眾由縣府人員聯絡到家戶發放。

📍東富村、北富村、西富村、南富村屬於部分受災,集中在太巴塱東北社區活動中心發放

📍光復鄉親:均可在31日前都可至光豐農會2樓辦理。

📍鳳林鎮長橋里及萬榮鄉明利村:鳳林長橋里活動中心、萬榮鄉明利村活動中心,2鄉鎮受災戶較少,發放時間鳳林為上午9時至12時,萬榮下午2時至5時。

縣府社會處表示,符合領取慰問金資格的受災鄉親,若由本人領取,請攜帶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卡及印章,代領則需攜帶受災戶本人跟代領人的證件跟委托書。

若災民證件遺失,光復戶政事務所已經恢復運作,民眾可以前往辦理,領取現場也有提供證明身分的服務;若為房客,雖有居住事實但沒有設籍光復,可以請房東或是村鄰長協助證明,就會列入受災名冊,沒有居住事實的屋主但房子也有損壞,也會被列入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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